可进行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的银行扩大到兴业银行、民生银行、招商银行、光大银行、广发银行、农业银行和杭州银行。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执行。
其他商业银行与海关总署完成联调测试后,经海关总署认定符合上线要求的即可上线运行,海关总署不再另行公告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18年11月26日
汇总征税便利多,根据相关法律条文非失信企业即可申请,于次月5日前缴纳上月的税费,节约经营成本于无形之中,减少企业的工作;
希望后续关税保险业务可以拓展到汇总征税担保,相信会更好更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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