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| 48/2019-00001 | 信息分类: | 通关监管/ 公告(海关规范性文件) |
名 称: | 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的公告 | ||
文 号: | 公告〔2019〕20号 | 关 键 词: | |
生效日期: | 2019-03-01 | 废止日期: | |
效 力: | 有效 | 发布机构: | 综合业务司 |
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的公告 | |||
公告〔2019〕2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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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适应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要求,促进企业规范申报,规范海关业务管理,海关总署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,现公告如下:
增列海关监管方式“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”,代码9500,适用于纳税义务人在货物进口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,并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后的规定时限内向海关申报纳税。 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。 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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